众所周知,房屋被查封后,一直由他人保管;但也有许多人对此有疑问:房屋查封后是否可以出租?
查封房产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
查封是指检查后密封,不能使用。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常用的方法。
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查封是各级法院不可或缺的一种执行方式,查封的期限并非随意性的,而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12条查封、扣押之财产,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者,得指定执行法院保管;不适合保管者,得委托第三人或申请执行人保管。
如果一项财产被法院指定由被执行人保管,并且对其价值没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该财产,或者允许其委托第三人保管,或者允许申请执行人继续保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1条。
财产保全中采取检查、检查、冻结等措施时,人民法院应妥善保管被检查、检查、冻结的财产。如果不适合保管,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保管人员;如果不适合保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他人或申请保管人员。
担保人占有的被扣押、冻结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人保管的人民法院保管的,不能通过保全措施消除质量权、保留权。
第155条。
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对财产价值没有重大影响的,可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的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人民法院保管、他人委托或申请保全的财产。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出来的“房屋查封后是否可以出租”的相关法律知识。被查封后的房屋由执行人员保管,其保管人无法使用,因此其房屋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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