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及时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担责吗?


没有及时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担责吗?

购房者很喜欢房子,但是因为没有及时签订购房合同,所以这个房子被别人买了。此时,购房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求住房中介和开发者承担责任。那么,没有及时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担责吗?锦盾郑州律师解析:

没有及时签订购房合同是否有担责。

没有签合同一般不需要担责,但如果有预约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认购合同】当事人承诺将来一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认购书、认购书、认购书等,构成认购合同。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认购合同约定的签订合同义务,对方可以要求承担认购合同违约责任。

购房者在合同上签字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应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避免冲突,特别是不能与国家政策法规冲突的文字表现应明确、准确的合同买卖双方的身份、担责应明确。合同甲(卖方)不是代理人或律师大楼,而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部门,也不能以上级主管部门或部下部门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由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必须与项目位置联系,以免将来出入。明确项目位置时,必须明确具体、明确房屋户型、面积,明确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共面积分配原则等,以建筑面积计价,明确使用率。

3、房屋等级和装修标准一般以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上后,该内容的表现必须详细具体。如技术等级、材料品牌、内部设施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解释。水、暖气、电、通信等设施必须说明设置到什么程度。

4、其他支付方式、产权保证等应详细具体说明。同时,合同必须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发生方法和具体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收费标准,明确规定房屋整体结构、各部门辅助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

5、违约责任的承诺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亏损的是消费者。

没有及时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担责吗?如果没有及时签订住宅购买合同,在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没有签订住宅购买合同的话,购买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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