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段时间的疫情,导致部分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方面受到了阻碍,形成了诸多房屋买卖违约案件。那么,疫情期间一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房屋过户超时卖方不卖了应如何应对?下面由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进行分析!
卖方因为疫情期间房屋过户超时,不想卖房子了,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约定解除,即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法定解除,即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如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如果卖方仅仅是因为买方因疫情隔离、或因疫情无法按时出行等非主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造成房屋过户超时,并不能导致合同解除。并且,从促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避免恶意违约的角度考虑,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解除合同。锦盾专业房产律师也提醒大家,在没有合法、正当的理由时,单方面想解除合同,很可能会构成违约。
在疫情期间卖方想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除非双方对此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可以证明买方明明不受疫情影响,可以正常如期履行合同,但却借故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疫情期间房屋过户超时,卖方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得到支持,还是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如您还有关于房产买卖方面的困扰,可以随时咨询锦盾专业房产律师!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专注房产家事法律服务,在房产买卖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争取子女抚养权和扶养费、遗产继承纠纷等案件中,积累了大量的实战诉讼经验,聚集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有温度,专业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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