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常见问题如何解决,郑州律师为大家讲解
1.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答: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原则上会判离婚。如其它情形,法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比如,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被判有期徒刑,刑期较长;一方被宣告失踪;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证实一方同性恋等。
2.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答:(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有患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6)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前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或婚后患有精神疾病,均久治不愈;(7)一方违法或犯罪,且该违法或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比如故意伤害亲友、奸淫亲友等。
3.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答:具有以下情形,有机会获得法院判决离婚。(1)第二次起诉离婚;(2)一方被判处徒刑,刑期较长;(3)一方被宣告失踪;(4)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5)证实一方同性恋或性无能;(6)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堕胎导致感情破裂无法调和的。
4.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答:可以。建议先去公安机关报失踪或由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无法查找到下落的证明,同时建议到乡镇(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再凭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或证明立案起诉。法院将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5.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或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答: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以起诉。若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怀胎或所生子女非亲生,男方亦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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