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感情破裂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 2020-09-28
1.分居满两年事实的证明
《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并判令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在郑州婚姻律师过去的诉讼实践中,当事人就分居满两年事实的举证,往往存在较大的困难。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往往通过证人的方式来证明分居事实的存在。但就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而言,其证明该分居事实存在的证明力是较弱的,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往往就证人同另一方有较为密切的关系作为抗辩事由,人民法院采信此证人证言的几率也不高。
此外,主张分居的一方也往往通过提交租赁协议的方式证明分居的事实,但提交的租赁协议往往也是租的熟人的房子或自己联系的房东,对于此类租赁协议,其证明力也是较弱的。较为稳妥的证明方式,是主张方能够提交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该类协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此外再通过租赁房屋周边邻居的证明,可以达到较好的证明效果。法院对这样的证明方式,采信分居事实的程度也相对会高。
2.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明
在前面,郑州婚姻律师已经对于离婚诉讼概念上的家庭暴力后的索赔做了介绍。就家庭暴力取证、举证方面的问题而言,主要在于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方要积极保存证据。较好的保存证据的方式为,在发生家庭暴力后,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査事实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记录。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书,具有很高的证明力。
此外,也应当尽快去医院诊断治疗,由医生出具诊断证明,用以证明该次家庭暴力所造成的伤害程度。这些证据,必须在事发后尽快收集。否则经过一段时间,则会面临无法取证的尴尬境地。更为严重的情况,在家庭暴力给受害一方造成重伤害的情况下,实施家庭暴力方很可能面临涉及刑事犯罪,检查机关对其提起公诉的情况。
河南锦盾-郑州婚姻律师曾经历过一起离婚诉讼: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女方打骨折,为轻伤。女方报警后,警方依法立案侦査,并经检査机关公诉,法院判处了男方一年的有期徒刑。在刑满后,双方仍不能在一起生活,女方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就成了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最为有力的证据。当然,上面举的例子可能有些极端,但对于家庭暴力方面的证据,应及时收集证据,特别是公安机关和医院方面形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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