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当今中国社会,人们的观念越来越开放,夫妻之间的感情如果出现问题,就不会像以前那样顾及社会和家庭的各种压力,为了彼此的孩子而隐忍下去。如今夫妻间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彼此需要追求新的生活,那么在《民法》中,女方提出离婚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第一,《民法》中的离婚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而言,要到立案大厅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能予以立案。若两人不在同一地点居住,应按照“原告即被告”的原则,到男方所在地起诉。申请离婚登记,需提供下列证件:1、离婚申请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官证等);4、结婚证。

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立案大厅审核批准立案,立案庭出具立案通知书,凭通知书你支付诉讼费(50元)。案件正式由法庭处理。

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应当将案件移送民事法院审理。

民事法庭受理案件后,应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传票,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出庭应诉。与此同时,法院也会通知你到庭参诉。

各方当事人出庭后,由法庭进行调解(这是必要的程序)。和解的结果有三种:1、经调解双方愿意维持婚姻关系的,由双方撤回诉讼,该婚姻继续有效。二、调解后,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撤回起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在经过调解之后,你仍然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但是在处理孩子和财产方面存在争议。然后由法庭进行审理和裁决。

第六条法庭在开庭审理时,就是否准予离婚作出裁决。

女方提出离婚的诉讼程序是什么?我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当局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调解或者起诉。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调停的感情破裂,无法调停的,应允许离婚。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包括:

如果一个人被宣布失踪,另一个人要求离婚,该人可以离婚。在被人民法院裁定禁止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不予受理。

协商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离婚登记应遵循初审-受理-审核-登记(签发)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文件;

㈡婚姻登记员应查验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将向双方解释《婚姻法》中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以及是否愿意签署离婚协议;

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则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字;

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本人签字;婚姻登记员为监誓人。协议内容由配偶双方签字,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夫妻双方提交的离婚申请书、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第八,发放离婚证。

女方提出离婚的诉讼程序是什么?上述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所作的解答,离婚诉讼的程序很多,而且每个离婚案件都不会马上开庭审理,所以,一般而言,诉讼离婚比较费时费力。每个人仍然要珍惜眼前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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