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一般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但尚未登记收养的私人收养行为。如果没有收养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专业郑州律师解析:
1.如何解除事实的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关系形成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我国民法典
第314条领养人在被领养人未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领养人与被领养人达成协议。如果被收养的儿童超过8岁,应得到他的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被收养子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不能就终止收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终止收养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想知道终止收养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首先要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
领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残害未成年子女的;
3.收养人行使终止养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权利;
4.在被收养的孩子成年后虐待或遗弃养父母。
确认你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后,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1.收养关系证明:收养证明、户口本、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单位证明或者证人姓名、住址与本人的关系证明;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其监护人应当提供父母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和证据;
4、财产、住房条件和证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事实的收养关系没有登记收养,只能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协商。如果达成共识,事实的收养关系可以终止。事实收养关系终止后,无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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