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庭稳定是我们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基石,家庭和谐非常重要。家庭暴力应该被严厉制止和惩罚。那么,在我们的法律中,持续性的家暴算是虐待吗?郑州婚姻律师解析:
1.持续行家暴算是虐待吗?
能把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
在修订和制定《民法典》司法解释时,应考虑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注重引导和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家庭作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例如,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的家庭暴力基础上,将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行为认定为虐待行为,体现了明确反对家庭暴力的价值观。
我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夫妻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调停的感情破裂,无法调停的,应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判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准予离婚。
在法庭决定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分居一年,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零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无过失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故障。
二、如何举报家暴。
通报家庭暴力,对方当事人或家属可向公安机关通报、避难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受害者安全。
《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
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受害者或受害者所在单位、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盟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收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求助后,相关单位应给予帮助和处理。家暴行为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单位和个人发现家庭暴力发生时,有权及时劝阻。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
当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真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威胁,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理申请。
持续行家暴算是虐待吗?可以将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应当认定为以家庭暴力为基础的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明确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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