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也可以继承房屋。一些继承房子的人可能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想把房子给别人。那么,遗产继承后能否转赠给他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郑州继承律师免费咨询
网友咨询:房子是我爸的。我爸和我妈是原配。后来,他们离婚了。我爸又找了一个,生了个弟弟。很快我爸就去世了,他名下还有一套房子,因为我爸去世了。没有遗嘱了。目前我是马上面对。我和我妈,我爸找到后的后妈,他儿子,我爷爷我奶奶去公证处讨公道,我后妈已经协商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份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协商解决。虽然对于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将应当继承的份额转赠给其他继承人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对于公民来说,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禁止,法定继承人之间将继承份额让与其他继承人的行为并不违法。
其次,承认转赠或赠与协议的效力也是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一种考虑。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能再以继承协议的方式将其份额转赠给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办理继承手续,取得被继承份额的所有权后,才能将该份额让与他人。
对此,公证处应先对继承权进行公证,再对赠与或转赠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发生继承时,法定继承人必须先到公证处对继承权进行公证,持财产继承公证书到房产部门更名,然后持财产证明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或转赠公证,再持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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