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质量有问题怎么维权
- 2023-12-08
- 锦盾律师事务所
靳先生的房子遇到了拆迁,签了补偿协议,选择了产权置换,这几年一直在外租房住,在等安置房的建成住新房。没想到好不容易等到了安置房建成,却不能如愿入住,安置房有质量问题,这种情况该由谁来负责,被拆迁人怎么维权?

锦盾房屋律师建议,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下面详细为大家讲解:
1、如果被拆迁人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有权依照安置补偿协议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被拆迁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被拆迁人也可选择要求对方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3、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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