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建房的宅基地怎么赔偿呢?
- 2020-11-23
-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每个家庭只有一个,这个宅基地上可以建房地产,也可以建其他项目,很多家庭都建在宅基地上,但有些家庭没有建房,没有建房的宅基地怎么赔偿呢?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为大家解析:
一、没有建房的宅基地怎么赔偿呢?
农村宅基地不是国家所有,而是村集体所有。因此,这里不是国家,而是村子的集体。国家征用村集体土地,如果你的宅地自己批准,一般土地补偿费应该给你。但是,如果没有盖房子,住宅基地闲置了2年以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子回收了住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土地补偿费应该给村里。
此外,国家工程征地应增加配置补贴、征地补偿费。但是,在村子里修路的话,可以不补偿,但是村子必须另外安排住宅基地。
二、宅基地征地补偿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47条。
经依法批准,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调查被征用土地的情况,评估社会稳定的风险,并向被征用土地的乡(镇)、村或者村民小组公告,至少30天,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有关人员的意见。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许多成员认为征收补偿分配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庭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开庭审理的规定修改方案。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须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补偿登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计算和执行有关费用,保证全部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确有困难的,应当在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在前期相关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申请征收土地。
第48条。
土地征收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被征收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其长期生活得到保障。征地时,应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好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发表区的综合地价决定。制定区划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地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发表一次。非农用地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尊重农民意愿,重新安排住宅基地建设,提供住房或货币补偿等原则,对农民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对征地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进行补偿,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房屋产权。各级政府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保缴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的集资、管理和使用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没有建房的宅基地怎么赔偿呢?土地面临拆迁时,如果发现住宅基地上没有建设房地产,只能得到土地补偿费,不能得到住宅补助费,而且该补偿费直接交给村集团,村集团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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