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 2020-12-15
-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未办理预售登记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一种约定内容书,如果买方将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需要及时进行补充,不同阶段的补充程序是不同的。所以,购房合同的补办流程是怎样的?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解析:
购房合同的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合同丢失,只要其馀合同无效,与开发人员重新签订,购房人支付的费用是合同费用,约50元。
第二,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在银行贷款手续没有开始之前,购房者失去合同的情况下,在报纸上公布合同无效,3个月过期后,拿着报纸向预售登记机关申请取消合同,与开发者重新签订合同,进行预售登记。
第三,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后,购房者失去合同,除第二种情况手续外,购房者还需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合同,将新合同交给银行抵押。因为原来的购房合同被取消登记,被新合同取代了。
什么是购房合同补办流程?
购买房屋的合同要到哪儿去办?
一、购买期房而未进行房产登记的购房者,可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社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经营企业应与购买者签订商社预售合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向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房者能够及时进行产权登记,当然不必担心合同和收据丢失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买受人应当自与交易公司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
三、购买现房,应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我国采用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不保护未注册的人。如果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就可以消除因不慎丢失而带来的隐患。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一项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通常是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一般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从某种意义上说,补充条款的约定比购销合同中的约定更为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而约定的。因此,在签订补充条款时应把握几点。
首先,要明确的是,抵押办不下来,双方都有责任。买房子通常需要抵押贷款。的确,有些抵押贷款没有完成。没有完成的原因相对复杂。有购房者、开发商甚至银行和综合因素。清楚的知道如果抵押不能解决,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二是明确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由于购销合同中一般没有规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这通常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再次,应将售楼书及其它广告内容明确写进补充协议中,这是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四是明确公摊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争议最大的是公用面积的分配问题,而且一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因此与开发商的约定应该很明确,不应该只有一个一般性的公摊面积数,也不应该有哪个部分的公摊面积,而应该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许多赠予这个,赠予那个,其实有时候也是公共面积。
五是要明确装修标准。后来慢慢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都是精装修,那么装修标准也就必须明确了。比如装修标准就不要泛泛而谈想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等这样模糊而模糊的表述,必须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等。
六是明确了结账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后,往往会拿出一部分钱来装修房子,比如购买家电之类的,但一旦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退房,则必须写上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把钱还给开发商,甚至包括利息,罚款等等。
购房合同的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如果购买二手房一定要约定好付款事项,分期付款还是贷款,分期付款的话什么时候付,付多少一定在协议上写清楚,贷款的话一旦贷款办不下来就会产生违约责任的问题;另外就是腾房时间和卖主留给买家的室内物品,比如热水器、空调、燃气灶等一定要在协议上注明,以免日后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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