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抵押的房地产可以更名吗?

法院判决抵押的房地产可以更名吗?

住房抵押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抵押住房需要签订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登记。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那么法院判决抵押的房地产可以更名吗?

一、法院判决抵押的房地产可以更名吗?

民法典规定,住房判决抵押住房所有权归属后,当事人可持法院生效判决书直接申请住房户口登记,更改原住房生产证的名称。

二、有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实现】债务人未履行过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扣或拍卖、出售抵押财产的价格优先偿还。如果协议损害了其他债主的利益,其他债主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和抵押权人没有就抵押权的实现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拍卖和出售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扣或出售时,应参考市场价格。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房地产登记时,申请人必须填写登记申请书,提交身份证和相关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件或人民政府生效决定单方面申请房地产登记。

有以下情况之一,房地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房地产登记

(一)人民法院持有生效法律文件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持有合作检查通知书要求进行检查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征收或回收房地产权利后,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应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批建议。

法院判决抵押的房地产可以更名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向法院申请抵押权后,法院将抵押住宅判决给他人的,当事人可持有法院生效判决书,直接申请住宅户口登记,领取新的住宅生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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