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怎么办
- 2020-01-09
-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
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给房地产行业来说,市场行情的波动,对于房屋交易的双方有很大的影响,房价上涨、下跌,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房屋买卖违约问题,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给买卖双方都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对于买方而方,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怎么办呢?购房者如何应对卖方违约行为?
下面河南锦盾郑州律师用一个真实案例,为大家分析一下,房屋买烦恼读合同卖方违约的处理方法:
老家在河南漯河的贾先生,由于和妻子都在郑州工作,于是两人商量决定在郑州买一套房子。
贾先生夫妻几乎天天在外跑,看了很多套房子,左挑右选,最后选定了一套公司宿舍房,地段不错、面积适中,而且价格也合适,两个人都很满意,于是就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合同约定贾先生向房主交付总房价的10%的定金,6个月后再一 次付清房款。其间贾先生可以使用该房,但只有等钱款结算完成,双方才办理过户手续。
交完房屋定金后,贾先生与妻子开心的搬到了该房屋居住,没想到,才过了2个月,就接到原房主的电话,说房子不卖,让他们马上搬出去,等他们搬出去以后把购房定金退还回去。
贾先生多次打电话追问原因,原房主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后来贾先生辗转打听后得知,原来小区周边有一个大型项目已经拍板了,现在房价噌噌往上涨,将来甚至有可能翻一番!
得知原因后,贾先生与原房主多次进行沟通,但卖方坚持要收回房子。对此贾先生夫妻非常苦恼,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自己如何才能维权呢?
【锦盾-郑州律师解析】
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双方均有约束力,卖方不愿意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即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赔偿金,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因房价上涨产生的差价损失等),这些都属于买方损失,法院一般会支持。
在上述案件中,贾先生夫妻与原房主是出于自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而且原房主无任何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所以贾先生夫妻可以要求原房主支付违约金后,继续履行合同。
河南锦盾郑州律师提醒大家,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树立正常的法律认知,合同违约不是简单支持违约金就好,大多情况支付过违约金也要继承履行合同,所以在反悔之前一定要慎重!
如果您遇到了关于房屋买卖纠纷,判断对方是否构成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是否起诉,如何起诉建议向河南锦盾专业房产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高效快捷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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