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是否合理
- 2020-05-22
-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
物业与业主本该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业主出资供养物业,物业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而这类案件涉及的一个重点就是“物业费”的问题,双方往往会因为服务质量和物业费交与不交,交多少进行扯皮,各说各有理。那么,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是否合理?
下面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用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大家分析“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案件回顾】
某小区多名业主,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有瑕疵,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
小区物业认为,已全面履行了物业管理服务义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小区物业将多名业主告至法院。
【审理结果】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释法】
由于物业服务具有时间持续性和无法计量型等特点,业主不能单凭一张照片、一段视频就证明物业服务持续存在质量问题,而需要提供充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加以证明。若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物业服务,存在一般瑕疵,那么不构成根本性违约而较难成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合法理由。
在上述案件中,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服务义务,其提供的物业服务能够维持小区各项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转。物业服务如存在瑕疵,只能引起物业费的部分减免,并不能完全免除业主缴纳服务费的义务,不能成为业主拒交全部物业费的理由。
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业主,如果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通过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进行整改,若整改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可采取进一步维权手段。业主如果有证据表明因物业方面造成自己损失,可另行主张赔偿而不是拒绝缴纳物业费,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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