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作为担保?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作为担保?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不是为了筹集资金而向金融机构借钱,所以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那么,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作为担保?郑州购房合同纠纷律师解析: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能否作为担保。

民法典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作为担保。

房屋买卖合同本身不能保证,但可以作为有偿还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交。担保是用取得的私有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如果将来债务不能按时偿还,债权人可以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所以能提供的抵押物首先必须是有价值的、可变现的财产,比如房屋、车辆等。在信用担保的情况下,在形式上,只由个人签署,不提供任何财产。事实上,担保人承诺将使用其名下的全部财产作为债务担保。

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没有价值,无法变现,不能作为抵押物。如果提供担保的目的是取得抵押权,分期购买商品房,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是银行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最后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财产。

如果想将该房屋作为其他类型贷款的抵押物,但尚未取得房产证,则取决于具体贷款机构的审核要求。拥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贷款人有更高的收入和还款能力。贷方可视为高质量的贷款对象,贷款申请率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权依法取得被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a)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五)在建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六)交通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抵押担保的债权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

1、主债权,表示原债权,即债权,是担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兴趣。包括法定利益和约定利益。

3.延期利息。指因债务人迟延履行而产生的利息。延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债权,因此不需要当事人特别约定,也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作为房地产抵押的担保。

4.违约赔偿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而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5.损害赔偿。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不当履行债务而损害债权人的赔偿费用。

6.抵押权实现费用。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所发生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房屋买卖合同本身不能保证,但可以作为有偿还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交。担保是用取得的私有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如果将来债务不能按时偿还,债权人可以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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