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如何查明对方的存款,专业郑州律师解析

离婚前如何查明对方的存款,专业郑州律师解析

一、离婚前如何查明对方的存款。专业郑州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对方银行存款的当事人和律师不能直接向银行申请查询,律师只能向法院申请调查命令,直接向银行申请调查。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账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户。因此,当事人和律师必须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

收集途径主要包括:

(1)对方留在家里的存折和银行卡,复印或复印这些资料即可

(2)对方留在家里的银行卡消费证明书

(三)对方银行存款、取款证明书;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录银行账户。

有时候,你可能只知道银行账户,但你不知道和具体的储蓄所开设。此时,可以根据银行账户向各银行的呼叫咨询热线咨询。聪明的当事人也可以推测对方的银行密码,所以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馀额。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明确保全的金额。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原则上平均分割的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也有差异。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分别由管理、使用者所有的差额部分,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向另一方赔偿。

(3)登记结婚还没有一起生活,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或者婚前支付给支付者的生活变得困难的情况下,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的,合作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合作财产分配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于合作财产的一半价值补偿。

(5)夫妻共同经营当年无收益的养殖、栽培业等,离婚时应考虑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合理分割或折扣处理。

(6)双方修理、改装、拆除婚前一方所有房屋,离婚时没有变更所有权,增殖部分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房主打折补偿对方。

(7)借用婚姻关系索取的财产,离婚时,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取财产而使对方的生活困难。可以适当返还。获得财产的性质是要求还是赠与难以认定,可以通过赠与处理。

(8)对于不适合分割使用的夫妇共有的房子,必须根据双方的住宅状况和照顾孩子,或者没有错误的人等原则分配给一方所有。分配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于房屋价值的一半的补偿。双方条件相同时,应照顾妇女。

(9)离婚时一方所有知识产权尚未获得经济利益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照顾对方。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坏、消耗、消失,离婚时一方要求夫妻共同财产赔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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