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办了婚礼未领证,如何要回彩礼呢?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作为诚意的表示,通常会举办婚礼,领取结婚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是也有的地方的男女双方由于结婚的法定年龄不够,只办理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后2人生活产生矛盾,以至于闹到离婚的地步,那么关于彩礼的如何返还就成了问题?下面河南锦盾律师事务的专业郑州律师和大家聊聊关于彩礼返还的一些问题

彩礼纠纷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司法解释,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但是后续又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之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就结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礼的。

2. 双方之间已经办理结婚手续,或者是已经摆了酒席的,但是还没有共同生活的。

3. 男方家庭为了像女方支付彩礼,而像亲戚朋友借债,而后期无力偿还的或者是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苦难的。
离婚彩礼纠纷

其中第3项的规定为:“男方家庭在婚前向女方家庭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虽然这是一个返还彩礼的条件,但是由于这个生活困难而导致返还彩礼的包含面过于宽广,所以,我们在这里还需要详细的解释,

根据解释二中第27条对生活困难做出的含义为:“我国婚姻法中第42条所指的生活困难为,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个人所得到的财产或者离婚时所分得的财产没有办法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根据这条法律的解释,我们可以理解,“生活困难”是指生活比较的苦难,而不是相对的困难。
河南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彩礼问题解析

解释二中第10中的“生活困难”也应当和上述的意思一致,所以“生活困难”是指男方家庭在给付彩礼之后,其自身的收入或是存款已经没有办法在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而不是指男方家庭在给付彩礼之后,财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失,无法在享受原来的生活水平。如果男方的家庭经济能力本身比较差,很难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在还需要他人的救助,为了给孩子娶亲,也给付了彩礼,但是给付彩礼的钱,都是属于借款,后续还需要偿还,而因为要还借款,生活条件更加的困难了,这样的情况就是属于因为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

如果是女方家庭在结婚的时候,要求索要彩礼钱和首饰钱,那么就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因为我国婚姻法中第一章总则里面的第三条就说明:“禁止父母或者是他人包办,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也严禁以婚姻为名,索取钱财和物品。”

以上是河南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彩礼返还的解答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99-3780-4111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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