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是否有效呢?

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是否有效呢?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业务。在这个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夫妻财产的分割,有房产的,也可以约定房屋住所。那么,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是否有效呢?

1.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居住权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一方部分房屋使用权。如果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视为该条款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分享房产给子女,但离婚后男方享有房屋居住权。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涉及的房屋赠与是有条件赠与,受赠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保障男方的居住权。

离婚协议规定女方享有在财产中居住的权利,但没有规定居住权的行使期限。同时规定“男方必须还清全部贷款,双方才能出售房产”。结合双方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中规定的按揭贷款期限,女方有理由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居住期限应与银行按揭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致。

二、离婚后的经济待遇和帮助依据。

第一百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妇女、无罪一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

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负担得起的,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是否有效呢?离婚协议中,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只要合法合规,真实表达了双方意愿,基本上就是有效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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