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继承,如何分配?
- 2019-11-30
-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
通过再婚重新组建家庭在一起互相鼓励、扶持,这本是好事但当再婚的父母百年之后再婚家庭遗产该如何继承?继承遗产比例份额该如何划分呢?一般来说,若无遗嘱,父母与子女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遗产。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锦盾-专业郑州律师在这里给大家讲一个典型的案件,大家一听就明白了。
案例(双方子女因房产继承起纠纷)
48岁的张女士是昆明人。20多年前,张女士的母亲景女士离婚后,和施先生再婚,组成了新家庭,景女士有2个女儿由前夫张先生抚养,而施先生也有1个女儿施女士,由景女士与施先生共同抚养。
2010年,景女士去世了,2015年,施先生也过世了。二老去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昆明市区的房子,对于这套房子该如何分割,三姐妹产生了争议。由于协商未果,张女士姐妹将施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3人共同继承这套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景女士于2010年去世,继承即时发生,因被继承人景女士未设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故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本案诉争房屋为景女士与施先生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并未对其有约定,故房屋的50%的份额系施先生个人财产,50%的份额作为被继承人景女士的遗产参与分配。
法院一审判决,被继承人施先生名下这套房屋产权,由张女士继承12.5%份额、张女士的妹妹继承12.5%份额,施女士继承75%份额。
那么再婚家庭经常出现的一些机场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
1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当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抚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在再婚家庭中,如果涉及遗产继承事宜,与普通家庭继承的区别在于涉及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相互继承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
2、继承遗产比例份额该如何划分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协议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说,再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去世后,需分两种情况分析,一是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可以认定为个人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再婚配偶,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和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来共同继承。二是再婚后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再婚配偶份额分出,剩下的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可继承遗产,再由有继承权的人来进行分割。
3、双方子女之间继承权是否相同
根据《继承法》规定,再婚家庭中亲生子女与再婚家庭的继子女的继承权分两种情况看待。
一是,如继子女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其在遗产继承中的地位与亲生子女地位一致,享有均等分割遗产的权利。
二是,如继子女并没有与再婚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两者之间没有扶养关系,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地位不同,不能享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权利。
以上是锦盾专业郑州律师关于再婚家庭继承的一些说法,若有疑问欢迎致电199-378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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