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是什么?郑州继承律师解析:

《民法典》第1156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不得损害遗产的效力。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可以折扣、适当补偿或分割。

《民法典》的这一规定表明,分割房屋遗产时应掌握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即不能强行分割和切断不可分割的房屋遗产,造成生产异常或生活不便。第二,不损害遗产的效力。房屋本身用于生产、经营或居住。不能通过继承或分割来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使房屋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地产的分割与其他财产的分割不同。房子是房地产,不能随意移动,也不能根据继承人的实际需要考虑继承人的利益。房地产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分割。

第一种方法是折价补偿。一般属于住宅用户所有,按照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继承份额给予折价补偿。住房价格标准可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也可根据住房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价格标准,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用分享法,分为分享和分享两种形式。所谓共有,是指继承人平等地享有房屋遗产的所有权,不享有任何份额,而共有,是指继承人按照自己的份额占有房屋遗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

在房屋继承的分割上,最好采用第一种方式,即折价补偿,尽可能完全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果贴现方因其经济能力而无法负担贴现的款项,必须考虑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常用的方法也可以减少矛盾。

遗产继承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的过程如下:
1。继承人应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取消户籍,处理死亡证明
2.向有关部门处理继承权公证
3.继承家业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法。法定继承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户籍或其他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遗嘱继承权被公证,被继承人立的遗嘱必须提交,遗嘱也必须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继承人或受赠人为申请人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房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房产权证、继承权公证文件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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