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盾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胜诉

  • 2024-12-10
  • 锦盾律师事务所

近期,我所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取得判决胜诉!
基本情况:我方当事人李某某与陈某某在2022年签了协议,陈某某将其承包的郑州某区安置房项目的木工二次结构工程交给李某某班组施工,李某某带领班组进行了施工。经双方结算,陈某某尚欠李某某275000元未付。
陈某某只支付了90000元,剩余185000元一直没有付款。李某某多次向陈某某讨要都没有结果。

锦盾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胜诉
我所律师接受当事人李某某委托后,通过全面分析案情,精心准备,制定了严密的诉讼策略,除了将陈某某列为被告外,湖北XX公司违法将案涉项目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个人陈某某也应对该款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上海XX集团是案涉项目的总承包方,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对所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先行清偿的法律责任。
锦盾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胜诉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锦盾律师的意见和诉求,法院认为我方提交的合同协议书、2023年1月13日的协议书、被告上海XX集团的付款凭证,与被告陈某某的当庭陈述可以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我方委托人及其班组工人在郑州XX安置房建设项目从事劳务工作以及陈某某欠付我方委托人班组劳务费185000元的事实。判决如下:
锦盾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胜诉
  • 被告陈某某、被告湖北XX公司支付我方委托人劳务费185000元及利息;
  • 被告陈某某支付我方委托人路费1161.69元;
  • 被告上海XX集团对于本判决第一项所确认的付款责任负有先行清偿的义务;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82.05元,由被告陈某某、被告湖北XX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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