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借钱截屏为证?太天真!教你转账留证“正确姿势
- 2019-11-23
-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微信、支付宝转账大家已经用得很溜了,特别是有时候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习惯通过截屏等方式固定事实,想着这样万一遇到个纠纷啥的,也好有个证据。
可是,轻轻松松截个屏,就这么一个图片,真的管用吗?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万无一失吗?
最近有这么两个案例,当事人都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平台转账后遇到了借款纠纷。当事人都有转账时的截屏记录!结果却大相径庭!一起胜诉,另一起却被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咱们跟着河南锦盾-郑州律师团队一起来看看。
案例1:
小吕最近有些郁闷,她通过微信转账借给了同事小夏2000元。不过,钱没还,小夏人就不见了。小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还提供了微信转账的截屏证据,希望能追回欠款。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被法院驳回了请求,理由是证据不足。原来,小吕提供的证据,只是一份微信转账截屏的打印件,上面显示的收款人是一个网名——“夏天的*”。法院认为,单凭这个网名,无法确认收款人就是小夏本人。由于小吕不能提供别的证据,微信转账截屏成了“孤证”,而孤证是不能定案的。鉴于此,法院驳回了小吕的诉讼请求。
很多人以为转账时截个屏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电子证据通常只能作为佐证,必须有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否则很可能会因证据不足在诉讼中吃亏。
那么,截屏的“正确姿势”应该是怎样的呢?
来看同样的另一起借款纠纷,当事人出具的同样是微信截屏,但她的诉讼请求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案例2
小雨的好友小玲向她借钱,小雨在微信中先后多次转账给对方共计4000元,但到了还款日,小玲却迟迟没有还钱。历史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但是这次确是不一样的结局......小雨打算对小玲提起诉讼,但她手上也只有转账截屏。在律师的指导下,她向小玲发送了包含双方真实姓名的短信和微信,大致内容是:**玲,我是*雨,我在***时借给你钱,共计4000元,请你尽快归还。见到小雨的留言,小玲在短信和微信上回复:知道了。这些记录均被小雨截屏。随后,小雨又致电小玲,在电话里进一步确认借贷的事实,并进行了电话录音。这个案子处理得很顺利,截屏、电话录音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后,小雨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到现在,钱也已经基本还清了。截屏这样的电子证据,保存必须完整,包括前因后果、借款数额、借款时间等,尤其是转账记录、重要对话这些重要的原始信息一定要保留,千万不能删除。
河南锦盾-郑州律师团队在此特别提醒:在微信、QQ、支付宝上,很多人喜欢用网名,若只截取包含网名的记录,其证明力是不强的。因此,我们可以在聊天过程中,将对方的姓名以文字的形式体现出来。假如对方没有予以否认或者予以明确确认,就可以考虑作为证据之一使用。用好转账备注功能。无论是微信、QQ还是支付宝,转账时都可以填写备注。一般来说,备注上填写的是转账用途,比如“借款”“还款”等。
这么实用的新技能,你get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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