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拒缴住房公积金时,我们该如何维权?河南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解析:我们都知道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或者是离职以后一年
这就很多老板说了,我没给你交住房公积金是因为两年时效你过了三年,已经失效了,
对不起,有很多判决已经明确证明了住房公积金是你的强制性义务,你不可以以我过了劳动争议的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时效为由拒接缴纳你的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是错的。
那么当单位拒缴时我们该如何维权?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可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
但是我们去投诉举报是也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包括: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各地规定并不完全相同,比北京为例:单位5%-12%,职工5%-12%。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如,某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每月要缴纳的公积金数额为:5000×职工缴存比例+5000×单位缴存比例
显然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因此大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不交纳公积金的单位用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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