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法院不予支持有效的情形


公司间签订,民间借贷合同
在现实社会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经济困难的事情,如果向他人借钱的话一般都是会拟定相关的协议,比如到期返款,但是如果是公司间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法院不予支持有效的情形是怎样的呢?对此下面由河南锦盾郑州律师为大家解答。

一、公司间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法院不予支持有效的情形(《合同法》有效日期截止于2020.12.31)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贷合同的效力的认定,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具有约束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借款合同如何变更或终止
1、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间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法院不予支持有效的情形是怎样的问题整理,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借贷合同的效力是有一定的认定方法的,如果违反相关的规定那么这个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这一点要特别注意,以免合同签完之后又吃亏。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河南锦盾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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