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怎么办?郑州律师解析


  • 2020-10-20

欠钱不还怎么办?郑州律师解析

欠钱不还怎么办?郑州律师解析:

案件背景

朋友或者亲戚间出于信任而把钱借给对方,以解决对方的燃眉之急,然而现实经常出现欠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在多次催要的情况下仍不还钱。

因为对方是亲朋好友出于相信对方或者碍于情面,在借给对方时并没有立下字据,如果对方否认借款关系,则很难保障自己的利益,而且因为没有相关证据,维权的路上走得异常艰难。

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则朋友间的相关案例,被告向原告借了7万元用于租店面运营一家奶茶店,但由于经营不善,店铺倒闭,对方还款两万元,剩余五万元经多次催要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原告只能到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建议

借钱时,不论跟对方关系如何,一定要写借条或者借贷协议,载有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违约责任等条款,并签字画押,双方各保留一份,妥善保存,借条可以作为以后要求还款的证据,避免到法院起诉后没有相关证据予以支持。

欠钱不还怎么办?郑州律师解析: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欠钱不还怎么办?郑州律师建议:

对于房产等固定资产法院执行时需要慎重。如果朋友向你借钱,这个时候一定要“亲兄弟明算账”,建议您询问对方资产情况,以便后期方便法院执行,减少您的损失。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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