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新郎在女方家楼顶坠亡,女方当即要求继承男方183万存款,被公婆提起公诉。
近日这样一条热点事件被刷爆了各大网络平台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其中评论褒贬更是不一,有人说“老人还沉浸在丧子之痛中,女方就马上要求继承遗产有违道德常理”也有人说“已经领证成为合法夫妻就有权继承”。那么对于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定义才对呢?跟着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郑州律师来看看吧。
案件回顾
2019年3月8日,新郎王某与新娘张某登记结婚,在3月23日婚礼当天,王某在从女方张某家的楼顶不慎坠亡。在王某去世的第三天,女方就提起了财产保全,要求继承王某留下的183万元存款和其他财产。
王某父亲称:183万存款是二老以儿子的名义存入,儿子并没有经济能力攒到183万存款,存折和密码都在自己手里,只是怕二老体弱出现意外来不及处理遗产才以儿子的名义存入。
女方则认为此做法非常不合理,认为担心发生意外而存款完全多此一举。
最终法院判定,王某父亲因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存款是自己名下所有,女方胜诉。
之后男方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律师称:男方家里都不知道此时,没有一位亲朋来,女方甚至连跟男方父母以前都没有见过面。
此举一出,网络上一片哗然,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这些都属于婚前财产,不应该被继承。”
到底女方应不应该继承这笔财产呢?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郑州律师来解析一下:
虽然结婚刚一天,但是女方男方已经领证即属于合法夫妻,从法律层面讲,女方作为男方的配合也就成为了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笔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规定,公婆与儿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
王某所留下的183万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继承时应当由王某的父母、配偶进行平均分割。如果该存款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则由女方先继承一半、剩下的一半再由男方的父母及配偶进行平均分割。
假如男方的父亲以借名存款的名义要回这笔钱,如果事情属实只要提供充足的证据,男方父亲可以拿出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欠条,或者是沟通记录等证明他当时确确实实是借名存在男方名下的,还是有可能把这笔钱要回的。
在本案中,死者父亲如果能够举证证明183万元确实为自己做生意的积蓄所得,并非为儿子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不产生是否婚前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等问题,女方无权继承。但如果不能举证证明该笔存款实际为自己所有的财产,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讲,该笔资金及房产也有可能会当做遗产来处理,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规则,儿子的现任妻子作为配偶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此案件也提醒了我们每个人,财产公证的重要性。
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起到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尽管传统观念让很多人对婚前财产约定及公证很难开口,但现在越来越多人基于对闪婚的不信任,对对方的不了解、缺乏安全感,基于确保爱情纯粹性、基于对事业经营稳定性的考虑,会选择在双方领证之前约定婚前各自财产,所以办理财产公证也是防范风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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