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什么?

在当前社会,为了规范社会发展,法律规定了许多种行政强制措施,但我们通常对其规定不太清楚。在我国法律中,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什么?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解析: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检查场所、设施或财产;

(三)扣押财产;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几天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在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自行政行为版本公布之日起超过20年的房地产起诉案件,以及自行政行为公布之日起超过5年的其他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的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什么?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市民人身自由、检查场所、设施或财产、检查财产、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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