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


共同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两个以上的借款人向债权人借款。如果两个以上的借款人借款,他们将形成联合贷款。如果借款人必须按协议还款,共同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锦盾郑州律师解析:

1.共同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

根据《民法》,共同借款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我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有两个以上债权人,一部分或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为共同要求权的;一部分或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务的。

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第55条共同债务人之份额难以确定者,应视为同一份额。

实际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的共同债务人,有权在未履行的份额内,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超出部分,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当连带债务人无法履行其份额时,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分担相应的份额。

二、如何免除连带保证责任。

1.担保期间,如果债主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应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担保责任。

2.债权人和债务人承诺变更主合同时,应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未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非保证合同有别的约定,否则以合同为基准。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独立债务履行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定金期间,债权人不与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在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中断。

4.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债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主有权要求担保人在独立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和定金规定的担保期内,如果债主不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将免除担保责任。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的行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

共同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两人以上借款,借款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看具体情况。约定连带责任的,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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