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行为往往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实施有一定的原则规定,而且在一定的期限内执行的话,行政处罚能延期执行吗?锦盾郑州律师解析:
一、行政处罚可以延期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中除罚款外,不得申请延期。被处罚的当事人经济困难的,向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发行申请书和相关证明书。
《我国行政诉讼法》
第96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裁决、调解的,一审人民法院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中分配相应的罚款或应支付的金额;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每日罚款50元至100元;
(三)公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
对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法院
拒不履行判决、裁决、裁定、调停书,社会影响不良的,可以拘留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主要有三大内容:一是罚款决定机构与罚款机构分离的制度。罚款决定执行完毕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自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罚款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直接缴入国库。该制度也有例外。在下列情况下,可当场收取罚款:
(一)依法罚款二十元以下的;
(二)事后不当场收款难以执行的;
在偏远、水陆交通条件差的地区,当事人难以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当场处罚。二是严格执行两条收支线。收到的罚款必须全部交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处罚单位退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
行政处罚能延期执行吗?根据规定,除罚款外,行政处罚不得申请延期。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请延期,但其他方面不能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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